津市法院:高效调解促“共赢” 法治助推企业发展
2025-04-09 15:14:02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马志军 | 作者: | 点击量:2724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郭亚碧)近日,津市法院以调解方式快速化解了一起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实现“解纷争、促合作、助发展”的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据悉,原告为津市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申请注册了某餐饮品牌商标,其牛肉米粉获得过“津市名小吃”等荣誉称号,被告某粉店成立于2019年,主要经营米粉餐饮,原告诉称该米粉店未经原告商标授权在其店铺及外卖平台上使用了原告的注册商标,认为其行为侵害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该院承办法官谭芳详细审阅了案件,细致审查证据后,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并宣讲商标知识产权保护法律规定,耐心引导双方当事人意识到在法治化的背景下长期合作、促进双方企业共同发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适时采用“背靠背”调解,“面对面”协商的方式,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共赢”的调解协议,并另行签订了《经营加盟合同》,授权被告合法使用原告的注册商标,矛盾得以高效圆满化解。

下一步,津市法院将持续优化涉企纠纷多元解纷体系,多措并举推进定分止争。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最优司法保障。

责编:马志军

一审:马志军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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